在強制性精神健康入院及治療制度下,即使個人拒絕仍可被拘留及/或接受治療。此舉與具精神行為能力的人有權拒絕接受治療的極重要的原則截然不同。本中心重點研究的議題包括: 如何證明此等強制個人的權力是正當的(假設此等權力是正當的)以及如何規管此等制度以合適地保障(在本地法律及如《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國際人權文書下的)受影響的個人的權利。如欲了解更多,請瀏覽張天目助理教授、葉子暘教授及雷朗言助理教授的個人資料頁面。
除了個人的精神健康,本中心的研究也從宏觀層面考慮心理健康的法律和倫理,聚焦於促進群體的精神健康。如欲了解更多,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