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成員

張天目講師

愛丁堡大學法律學院講師 香港大學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文學士(阿默斯特學院)、 法學士(榮譽)(香港大學)及 民法學士(牛津大學)

張天目講師是香港大學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員。她的研究集中於精神健康和精神行為能力的法律。她曾在著作中分析與香港《精神健康條例》有關的問題,包括強制羈留和治療、有條件釋放,以及根據《精神健康條例》於不同背景下理解和評估精神行為能力的問題。她發表了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大流行期間公共精神健康倫理的文章,並撰寫關於多個背景下精神行為能力法律和倫理的文章,包括由研究資助局資助的成人監護制度項目和關於亞洲各地的預設醫療指示的匯編書籍(劍橋大學出版社, 2023年)。她現正在研究資助局資助下進行為無精神行為能力人作出最佳利益判斷之研究項目,以及正在進行一項關於根據2005年英國《精神行為能力法》恢復決策能力的項目。她是香港律師會精神健康法律委員會的成員,也是香港一個有條件釋放人士支持小組的聯合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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