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精神健康及行為能力
精神健康
- 期刊文章
- 2020
《社區中的管制:香港有條件釋放人士經歷的質性分析》
作者:張天目
載於《國際法律和精神病學期刊》
這是第一項關於《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第42B條下的有條件出院(Conditional Discharge (CD)) 制度的服務使用者視角的研究,有條件出院制度是香港的強制門診治療制度(如英國的社區治療令(Community Treatment Order (CTO))
在強制性精神健康入院及治療制度下,即使個人拒絕仍可被拘留及/或被施以治療。此舉與具精神行為能力的人有權拒絕接受治療的極重要的原則截然不同。本中心重點研究的議題包括: 如何證明此等強制個人的權力是正當的(假設此等權力是正當的)以及如何規管此等制度以合適地保障(在本地法律及如《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國際人權法律文件下的)受影響的個人的權利。如欲了解更多,請瀏覽張天目講師、葉子暘教授及雷朗言助理教授的個人資料頁面。
除了個人的精神健康,本中心的研究也從宏觀層面考慮心理健康的法律和倫理,聚焦於促進群體的精神健康。如欲了解更多,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