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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拔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榮休教授 香港大學兒童及青少年醫學系名譽教授 香港大學醫學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高級研究人員 香港理工大學康復治療科學系客座教授 世界醫學法律協會董事及教育委員會成員
李大拔教授分別在1984年和2015年從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士學位(MB BS-UCL-Middlesex Hospital)及法學士學位(LLB),他亦持有家庭醫學、公共衞生、法醫學、法律、仲裁、調解和教育等領域內的高等學術及/或專業資格。他於2021年3月被澳洲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認許為律師,並於2022年7月被紐西蘭高等法院認許為大律師和律師。他在同行評議期刊發表了260多篇論文,並擔任兩本基層醫療書籍的編輯,其中一本的主題為「 健康環境方法」,另一本的主題為「醫療法律與倫理」。他受世界衞生組織任命成為顧問,也被任命為英國公共衞生學院榮譽會員及美國國家醫學院國際成員。他在2022年度世界醫療法律大會上發表了有關後新冠時代兒童和青少年公平獲得精神健康的演講 (題為”Equitable Access to Mental Health for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in Post-COVID Era”) ,並獲得了Jonathan Davies獎項(第二名)。他在2023年美國法醫學院年度科議會獲得總統獎,以表彰他對總統辦公室的貢獻。他是《醫學與法律》期刊( Medicine and Law)(WAML的官方期刊)的行政委員會成員,曾擔任2018年3月號的編輯,主題為“以更好的教育及培訓防止醫療事故”(Bett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o prevent Medical Mishap)。
- 李大拔及張明欣。《專家證人良好實踐指引的需要》。香港醫學雜誌 29, no. 6 (2023): 487–488。取自. https://doi.org/10.12809/hkmj235153。
- Kim, Hwan*及李大拔*。《病人自主如何驅動醫生的法律責任及實際減輕和緩解方法》。研究生醫學期刊 99, no. 1168 (2023): 83-88。取自doi: 10.1093/postmj/qgad003。
- 李大拔。《臨床中嚴重疏忽誤殺的關鍵要素》。香港醫學雜誌 29, no. 2 (2023): 99–101。取自 https://doi.org/10.12809/hkmj235143。
- Kwok, WS及李大拔*。《評論香港活體器官捐贈政策:活體捐贈者的最低年齡應該是多少?》。醫學與法律 41, no. 2 (2022): 257-274。
- 李大拔。《健康與正義:復康價值與復康工作者責任的範圍》。中美法律評論 17, no. 5 (2020): 189-202。
- 李大拔。《針對2019冠狀病毒病的公共衞生行動,以保護我們的健康權》。醫學與法律 39, no. 2 (2020): 205-221。
- 李大拔及Badenoch, J. 。《知情同意與英國最高法院在Montgomery一案中的裁決》。醫學與法律 38, no. 1 (2019): 27-44。
- Kam, Joseph KM, Eric Chan, 李大拔, Vivian WI Wei, Kin On Kwok, Dominic Lui and Robert KN Yuen。《護士學生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倫理觀點》。護理倫理學 27, no. 4 (2020): 924-934。取自. https://doi.org/10.1177/0969733019895804。
- 李大拔。《醫療爭議的替代爭議解決方法》。香港法律學刊 48, no. 1 (2018): 23-36。
- 李大拔。《從Bolam一案到Montgomery一案是醫療實踐朝向“以病人為中心護理”的演變》。研究生醫學雜誌 93, no. 1095 (2017): 46–50。取自 https://doi.org/10.1136/postgradmedj-2016-134236。
*通訊作者